将房屋赠与孙女子女起诉要回的纠纷m6米乐母亲去世后父亲以买卖名义
- 主观认知方面◆□:赵某佳作为赵某鹏的孙女=●▪□○,在家庭关系中应当对房屋的权属情况有一定了解-●▲▪。尽管她声称不知钱某洁对房屋有份额…▼◁△△◇,但从常理来看▽▲•,作为家庭成员○●△▷,她有知晓的可能性◆◆▪。而且…▪,赵某鹏在明知房屋存在其他继承人权益的情况下◇◇,仍与赵某佳进行交易△▽。
本案中◁○▲◆,关于购房款支付的证据成为争议焦点◁-◇•▲。赵某佳提交的收条和购房款收据★●★,部分当事人认可△•,部分当事人不认可●◆▼▽▼◆。然而■▽•,即便存在这些证据争议★-,从房屋产权的初始认定(夫妻共同财产及继承后的共有状态)以及双方交易行为的不合理性来看•□•,足以认定合同无效▼☆▪…▲。这些证据的争议并未改变案件的实质法律关系和结果△=▪=。
- 行为表现方面◆▷:赵某鹏与赵某佳签订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并完成过户△☆▼▽,在整个过程中★…▽=•◆,没有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•▪▽◇★。同时▽●□=•◆,对于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存在重大争议=△☆●,赵某鹏否认收到款项☆•▲▪☆■,这一系列行为显示双方的交易存在不合理性☆□▲•▲。综合这些因素…▷=▷,可以认定双方在主观上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☆▼△▼-,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○▪。
2011 年 3 月 4 日•□■,赵某鹏与赵某佳签订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•▪,约定赵某鹏将涉案房屋出售给赵某佳●▲◇…节 冰箱冷藏室最佳温度调节方法【详解】m6米乐app冰箱冷藏,,成交价格 330000 元•○,自行交割☆☆◁□▲。2011 年 3 月 8 日的《房屋登记询问笔录》中■△▽,赵某鹏声明涉案房屋非夫妻共有房屋-☆-○。2016 年 7 月◁=▷-,赵某佳将涉案房屋另行出售给案外人★●▽●。
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-◁△□☆,认为合同无效▪◆◆○将房屋赠与孙女子女起诉要回的纠纷。理由如下•◇◇▲◁:一是处理包括涉案房屋等两处房屋时虽都是赵某霖出资•…◆…-★,但这是父母赵某鹏与钱某洁的共同财产▼●,并非借名买房▽•★;二是赵某佳和赵某鹏之间的交易=◆…★◇,赵某佳未给赵某鹏钱款(在另案已确认)▲▼■■,赵某佳作为家庭成员应知道房屋有钱某洁的份额△▷◆●,即便善意▷●▽★…,也未支付合理价款▪●■。
被告赵某鹏与被告赵某佳就北京市西城区××号房屋签订的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▷◁▼○••。
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◇□▷,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△-◇□▽,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▲☆。
在处理此类复杂的房屋纠纷案件时▪▷-,要像拼图一样▷☆◇☆◆◆,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碎片拼凑完整◆○◇△…★。这包括深入了解当事人之间的家庭关系△△、房屋购买的历史背景□◆◇☆◁◁、资金来源以及每一次交易的细节△▼。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沟通▷▷□□、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■○▼,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细节▷△▽☆。例如◆●…▪◆,在本案中▽▼-=▼△,对家庭人员结构★○◁•、房屋购买时工龄折算m6米乐官网◆-m6米乐母亲去世后父亲以买卖名义、购房资金的流向以及各个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的认知等细节的掌握▽▷▽○▽=,为后续的法律分析和策略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●•◆•★。
赵某鹏与钱某洁是夫妻□☆-●,育有四个子女…=△▼◇△,原告赵某芳是三子▪△△▷,赵某佳是赵某鹏与钱某洁的孙女●-■◁□•。2007年9月22日▽-☆…▲,钱某洁去世-▷■=,夫妻二人在西城区××有一处房产◁▽◁●。
赵某佳为证明已付购房款330000 元=•◁▪--,提交了赵某鹏签字的收条□▪☆◆,但未注明日期★=▼…-▽。赵某鹏不认可收条真实性▷○,称不是自己书写且从未收到购房款☆•△▷。赵某霖认可收条◆▼■,赵某芳◇●△▷△=、赵某贤▼▲◇、赵某空不认可●▪◇。经法院释明●-,因本案是确认合同效力之诉◇★-▼◁,各方当事人未对收条是否为赵某鹏书写进行鉴定◇▪■○…。
对于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证据△=,房改时父母让自己出资购房•◇◁-=,还表示自己出钱房屋所有权归自己◁☆☆★●○。依然可以构建起支持合同无效主张的证据链▷◇▼▪•▲。对于收条和购房款收据的争议◆☆△▪■-,要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-■。
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▽★-,否认存在恶意串通…△,认为合同有效•★•▷•。称涉案房屋是爷爷赵某鹏卖给自己的○▷…▼,在钱某洁去世后进行的交易▼○•▼◁,自己支付了购房款且有赵某鹏签字的收据■-。表示父亲赵某霖在房改售房时出全款购买了该房屋●□▷•,之后赵某鹏通过买卖将房屋过户给自己☆□▪★▷督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 根据《云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=▪▷-◁,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配备至少两名专兼职律师▷■督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更多 督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!。还称在房屋买卖时不知钱某洁对房屋有份额•◇◁,且认为该房屋与原告无关△●★◁。
赵某鹏与钱某洁共育有四子女◆▼●★,即赵某芳•△、赵某贤▽△▪★•▼、赵某空★◆▪、赵某霖▽-=•◁。赵某佳是赵某霖的女儿▷▽☆▷•、赵某鹏和钱某洁的孙女…▼-◆□。2007 年 9 月钱某洁去世…▼▽•□▷,生前未留遗嘱•★○,其父母早于她去世-◇。
审理中●▷◆★▷,赵某鹏承认出售涉案房屋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▽▪○◁▼●,并认可赵某霖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▷•◆▲。赵某佳提交北京某单位1998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涉案房屋购房款收据(写明收到赵某鹏交来购房款 20482 元-▪,交款人处注明为赵某霖)▼◁,赵某芳◁▲◁△○、赵某贤•◇-、赵某空不认可该收据■••◁▪◇。
对于有争议的证据★•■,证据是诉讼的核心武器◇▽□○-◆,而是要将它们放在整个案件事实的大背景下分析=▽■◁●。赵某芳■○•◇、赵某空和赵某贤户口不在△☆□◇▽•。不仅要审查证据的表面真实性-■,涉案房屋只有自己户口在▷■▪,但结合房屋产权的整体情况和双方交易行为的异常表现▷☆■◆▪◇,要从其形成的背景-•▷、过程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关系等多方面进行考量▼◆▪•◇。即便这些证据存在不确定性m6米乐官网▼▪▼△◁,在本案中◁●…-!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这些证据●△★★,还要探究其关联性和合法性□…•○◇○。
原告赵某芳称▼◁▲▷◇,钱某洁去世后•▽□,赵某鹏擅自将房产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赵某佳▪△•●▪,此行为属于恶意串通=▪☆◇◁★,侵犯了自己的继承权○□,故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▼△●。
根据法律规定•▷☆-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▷•□▽■,若使用了双方的工龄等优惠条件◆-…,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m6米乐官网■△◁。在本案中△•••,赵某鹏购买涉案房屋时-▪▷□▷…,房价款计算中折算了夫妻双方工龄▲…-•▷,所以该房屋是赵某鹏与钱某洁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▼•○▲◁,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◇•…○。
自己当时不懂法律•○▷■●,赵某佳未给自己钱m6米乐官网•●•□•,自己也没收到钱△●▪◆□。之前不清楚涉案房屋是自己和钱某洁的共同财产◆◁•。之所以过户给赵某佳★●■◁◆,是因为房屋是赵某佳父亲赵某霖花钱买的▲○-○★,只是房本写的是自己名字☆□,自己没出钱只是挂名◆▽•。对于330000 元购房款◁…,自己没打算要▪□=•••,赵某佳也未支付◁●…。
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的交叉=-==●,如夫妻财产制度☆□○▽=、法定继承▪■◁、合同效力等■▷•◆★■。律师需要对这些法律规定有深入▽△、精准的理解◁●-•▽□,并能将具体的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准确对应△-□☆•。只有明确了法律适用的方向◁-▷☆…■,才能在案件的分析和辩论中有据可依-◆●◁。在本案中▽☆•,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规则…□●★,确定了房屋的初始权属◆★◁★-,再结合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□▼○=●▲,明确了房屋在钱某洁去世后的共有状态•-•▲◇•。最后◇▷○,依据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条款▷◁◆◆▷,有力地主张了合同无效的观点▷-●。
2000 年 12 月 4 日•■▷,赵某鹏与北京某单位签订《房屋买卖契约》▪▼▷••,以成本价购买北京市西城区××号房屋(涉案房屋)•△◆■▷☆,房价款 18904 元…▼○◁■◁。《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房价计算表》显示•▪•-,计算房价款时折算了赵某鹏与钱某洁双方的工龄▷◁○。2000 年 11 月 30 日▲◆◇◇,赵某鹏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证…◁★◆▷◁。
钱某洁去世后=▷◆,因未留遗嘱□▽,按照法定继承规则•■★◆=,涉案房屋应由包括赵某鹏在内的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◆◁△▼◆。这意味着赵某鹏单独处分该房屋的行为是无权处分▼□△=○◆,其处置行为应得到其他继承人的同意□★=△★▽。